岚县教育系统
二 00 八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实 施 方 案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政策,经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这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全面贯彻 “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 的原则。体现 “ 六个公开 ” ,即:招聘的原则、政策、程序公开;招聘人数公开;招聘的基本资格条件公开;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考试方式公开;考试成绩、招聘人员名单公开;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公开。
二、招聘教师类别及名额
1 、拟招聘乡镇初中教师 130 名(其中:语文 24 名、数学 18 名、英语 23 名、物理 17 名、化学 9 名、历史 5 名、政治 6 名、地理 5 名、信息技术 14 名、生物 3 名、体育 6 名)。
2 、拟招聘农村小学教师 170 名(其中:信息技术 20 名、英语 30 名、音乐 8 名、美术 5 名、舞蹈 7 名、普通教师 100 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教师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2 、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3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其他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二)其他条件
1 、户籍:具有岚县户籍。
2 、学历资格:
①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是已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已具备发放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②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是已取得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已具备发放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证条件)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含取得小教资格证的 3 + 2 专科毕业生) ;
③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专科以上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 ;
④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音乐、美术、舞蹈专业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生可报考相应的小学教师岗位。
四、招聘范围
2007 年前(含 2007 年)毕业,在县教育体育科技局、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未就业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中专以上(含幼师)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程序
1 、招聘领导组根据实际拟定招聘工作方案。
2 、由招聘领导组发布招聘公告。
3 、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检。
4 、组织考试、评卷。
5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6 、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监察部门对以上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聘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5 月 10 日 — 5 月 20 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3:00-6:30) 在县教育体育科技局报名 ( 节假日不休息 ) 。
2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验相关证件:毕业生档案、报到证(档案、报到证已交教育局的即时核查)、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所需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同时交近期 1 寸免冠照片 5 张,报名考务费 200 元。
3 、报名后由领导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政审。
4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5 、持中学教师资格证者只允许报初中教师岗位(岗位与专业不对口的除外);持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证者只允许报小学教师岗位。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可报小学英语教师岗位或小学普通教师岗位。
6 、所报岗位原则上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岗位与专业不对口的可报近似岗位。符合初中教师报考条件但所学专业与岗位不对口或无近似岗位的可报考小学对口或近似岗位。
(三)考试范围及科目
1 、所有竞聘人员都必须参加考试。
2 、中学教师考试范围以现行专科教材大纲为主,每科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 150 分。
3 、小学教师考试范围以现行中师教材大纲为主,分类进行。
① 报考小学普通教师岗位的考试为语文、数学合卷,考试时间为 2 个小时,满分 150 分。
② 报考小学英语、信息技术岗位的考试为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合卷,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文化知识 60 分,专业知识 90 分。
③ 报考小学音乐、美术、舞蹈岗位的考试为文化知识、专业笔试合卷,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文化课成绩 60 分,专业笔试 60 分。另加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 30 分。
4 、试卷命制、接送、阅卷均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
(四)聘用办法
1 、聘用实行等额预聘的办法进行。
2 、中小学教师均按所考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聘。
3 、各科预聘人数均不得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 70% ,且预聘人员的考试成绩需在 90 分以上。
4 、当出现尾数名次并列时,按上一条决定取舍。
5 、如出现岗位空缺时,核减岗位名额。
(五)公示
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公示拟聘对象,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由监察、人事等部门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预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时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统一安排在边远乡村中小学任教。
六、其它
此次招聘结束后,凡符合教师准入资格且有志于岚县教育事业的岚县籍未就业学生,均可在岚县教育局备案。当出现缺编缺额教师岗位时优先聘用为代教,并在今后招聘教师时按代教时限给予适当的加分。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琦锋(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李宝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杨继茂(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秀春(县教育体育科技局局长)
尹永平(县财政局局长)
范玉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
刘俊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李冬平(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郭元明(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秀春兼任,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决定。
监督单位及电话:
岚县监察局: 6722121
岚县人事局: 6722125
岚县教育体育科技局: 6722259
二 OO 八年五月九日
